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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屋未滿5年出售 8種情況免課3545%重稅

葉憶如|Yahoo財經特派記者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4426日 週五 上午9:00

你去年賣房了嗎?小心5月要納入所得報稅!而且政府為了打短線炒房,自20217月開始實施房地合一稅2.0,只要購屋未滿5年內出售,就要被課35~45%的重稅,沒有報小心被罰3倍!不過,若符合失業、調職、非自願性離職等8種情況及相關要件,而被迫出售房屋的民眾,可使用較低稅率20%。

 

因調職賣房 須滿足2要件才免課重稅

考量民眾可能因工作調派被迫出售房產,財政部表示,個人或其配偶於工作地點購買房屋,因調職符合法規所定之非自願離職,須離開原工作地,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的房地者,可按較低稅率20%報繳房地合一所得稅。
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之前提醒,民眾因調職、非自願性離職等因素,須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的房地,還必須符合2項要件,才適用較低稅率20%報繳房地合一所得稅,包括:本人或其配偶於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」並「居住」,且「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」

另外六種情形亦免課重稅

除了上述兩種情況,還有六種例外情況可免課重稅。

  1. 遭他人越界建屋
  2. 依法遭強制執行
  3. 因重大疾病或意外需支付醫藥費
  4. 取得通常保護令為躲避家暴相對人
  5. 未經同意遭他共有人出售共有部分房地
  6. 因無資力償還繼承房地抵押貸款的本金及利息

以上這6種情形,也可以適用20%稅率報繳房地合一所得稅。

未辦理戶籍登記 不適用20%稅率

此外,要留意若未辦理戶籍登記不適用。財政部舉例說明,甲君於10710月間在A地工作並購買房地,嗣1107月被公司調派至B地工作,故出售該房地,甲君按調職適用稅率20%報繳房地合一所得稅,經該局以甲君本人或配偶均未曾在該房地辦理戶籍登記,改按該房地持有期間超過2年,未逾5年之適用稅率35%核定補徵應納稅額。

申請人不服,申請復查,主張原居住該房屋,因公司政策安排,被調派至B地,故出售該房地,應按調職適用稅率20%課稅,經該局以甲君本人或配偶未曾於該房地辦理戶籍登記,且將該房地出租,並未實際居住於該房地,不符前揭財政部公告得按20%稅率課稅之規定,予以復查駁回。

財政部也特別提醒,個人出售房地如為房地合一所得稅課徵範圍,不論有所得或損失,亦不論是自願或非自願性出售,仍應詳加確認房地之持有期間及適用稅率,並於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報繳房地合一稅,以免受罰。

預售屋、成屋列舉費用不同

永慶房產專家陳俊宏提醒,不只成屋買賣,預售屋轉售也得依法申報與繳納房地合一稅。另外在計算獲利所得時,預售屋可列舉扣除費用也與成屋不同。申報房地合一稅時,移轉費用可用來減除所得獲利,在沒有任何證明文件下。

  • 成屋交易的可扣除費用計算方式為「賣屋總價」的3%,最高以30萬元為限;
  • 預售屋的可扣除費用,則以「賣屋總價-購屋總價+已付款」的3%來計算,同樣最高以30萬元為限。

至於預售屋要繳納的房地合一稅額,則與一般房屋交易相同,依照持有時間對獲利所得課徵最重45%稅率。

陳俊宏表示,房地合一稅對房屋的短期買賣課徵重稅,屋主若將持有2年內的預售屋轉售,所得稅率高達45%。陳俊宏舉例,若屋主在2023630日以前以總價1000萬元購入預售屋,並於兩年內以總價1100萬元出售該預售屋,且已支付100萬元工程款,可扣除費用即為「100萬元(賣屋總價-購屋總價)+100萬元(已付款)」的3%,也就是6萬元。因此應繳房地合一稅額為「100萬元(賣屋總價-購屋總價)-6萬元(可扣除費用)」的45%,也就是423000元。

【資料來源】 https://reurl.cc/Zer8OV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奇摩新聞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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