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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三分鐘~簡單了解房地合一稅

 

什麼是房地合一稅?

房地合一稅,是指房屋及土地以合併後的實價總額,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,按實際獲利課徵交易所得稅是一種實價課稅的制度。

以往出售不動產,採用「房地分離課稅」。房屋以財產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,土地以土地移轉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。實務上,房地價格很難切分,為解決房屋土地分別課稅的缺失,也為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的行為,房地合一稅於104年6月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訂於1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。

 

房地合一稅簡單說就是指賣出房子土地時,賣方須繳的稅額

房地合一稅如何計算呢?

房地合一稅=

(房地成交價格-取得成本-相關費用-土地漲價總數額)×稅率

 舉例說明:

106年房屋600萬賣出,105年房屋取得500萬,仲介費24萬,土地漲價總數額6萬

房地合一稅=600萬(成交價)-500萬(取得成本)-24萬(相關費用)-6萬(土地漲價總數額)×45%(適用稅率)=31萬5千元

 

房地合一稅簡單說賣出房子土地時,針對有賺錢的部分,課徵稅金。

 

補充說明:

繼承受贈取得的房屋土地,以取得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作為取得成本。(這點很重要,須注意)

◆土地漲價總數額=交易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-前次移轉現值

◆交易時所支付的仲介費、廣告費、清潔費、搬運費等必要費用,得提出證明文件(如:發票)減除之

◆如無法提供相關費用證明文件時,政府會以成交價的3%當作必要費用,並且將上限訂為30萬。

 

房地合一稅率怎麼算?

個人

       持有期間2年內:稅率45%
      持有期間超過2年,5年以內:稅率35%
      持有期間超過5年,10年以內:稅率20%
      持有期間超過10年:稅率15%

 

營利事業

     持有期間2年內:稅率45%
    持有期間超過2年,5年以內:稅率35%
    持有期間超過5年,10年以內:稅率20%
    持有期間超過10年:稅率20%

 

補充說明:

非自願因素(如調職)、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後出售:稅率20%

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出售,免稅額400萬元,超過部分稅率10%

 舉例說明:自住房屋賣出獲利500萬,500萬-400萬=100萬

    100萬×10%=10萬元 需繳納房地合一稅10萬元

 

何時課徵房地合一稅?

房地合一稅屬於交易稅。出售房地才須申報,有獲利才需課徵。

1041231號以前取得的房地 →適用舊制,財產交易所得稅

1051 1 號以後取得的房地適用新制,房地合一稅2.0

 

房地合一稅簡單說有賣出就要申報,有賺錢就要繳錢給政府

房地合一稅適用對象

一、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

二、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

三、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

四、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

 

房地合一稅簡單說取的房地的時間, 10511日是關鍵

 

房地合一稅多久內要申報?

一般成屋交易: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隔天起算 30 日內申報

使用權房屋交易:房屋使用權交易日的隔天起算 30 日內申報

預售屋交易: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日的隔天起算 30 日內申報

股權交易:符合視為房地交易的股份或出資額交易日的隔天起算 30 日內申報

 

※注意※

如果沒有在期限內申報,會被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、3萬元以下罰鍰。如有應補稅額,按所漏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。

 

房地合一稅簡單說不論是虧錢還是賺錢,都是要申報的喔!!!→很重要,千萬別忘記

房地合一稅申報文件?

1.房屋、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書

2.買賣交易契約書影本

3.其他相關文件(取得成本、相關必要費用的證明文件)

 

自住一族,享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與重購退稅兩大優惠

(1)自用住宅優惠稅率

   ◆獲利金額400萬以下:免稅

       ◆獲利金額超過400萬的部分:稅率10%

     舉例說明:自住房屋賣出獲利500萬,500-400萬=100

       100萬×10%10萬元→需繳房地合一稅10萬元

    ※注意※

    獲利金額小於400萬,不用課徵房地合一稅,但是還是需要申報

 

         ★自用稅率的條件

            (1)個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,持有並居 住連續滿6

    (2)交易前6年內,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

    (3)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六年內未曾適用本款規定

(2)重購退稅:

  無論是先買後賣 ,或是先賣後買,只要符合規定,即可申請重購退稅

(重購之自住房屋、土地,於重購後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時,應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稅額)

 

    ★重購適用條件

(1)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時間差距在2年以內

(2)個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於該新、舊房地已辦竣戶籍登 記並有居住事情

(3)舊房地於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

 

    ★重購退稅條件

 按重購價額佔出售價額之比例,退還繳納之稅額

小屋換大屋(換高價屋)→可全額退稅

大屋換小屋(換低價屋)→買賣價格之比例退稅

 

   舉例說明:

  舊房屋500萬售出,房地合一稅繳了20萬,2年內購買新屋

  新屋總價 > 舊房屋500萬→全額退款

  如新屋的價格為700萬,繳出去的稅額20萬,可全數拿回

  新屋總價 < 舊房屋500萬→按新房屋總價/舊房屋賣價 依比例退稅

  如新屋價格為400萬  20萬*4/5(400萬/500萬)=16萬

 

 

以上資訊以公告法令為主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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